36次家政保洁卡只服务了15次 诉至法院维权成功

sw

原来,早在前年12月14日,原告和被告签订家政服务合同,原告办理了一张保洁服务卡,共支付2900余元。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36次(不含一次体验)家庭日常保洁服务,每次服务3小时,每次服务金额82.77元。去年7月,被告在为原告家中房屋日常保洁15次以后就停止了房屋打扫服务,原告多次催被告履行合同约定,被告一直未履行。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。

值班审核:吴剑锋

值班编委:黄廉文

36次家政保洁卡只服务了15次 诉至法院维权成功

ID:jrtt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味悦食界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

上一篇:擦亮引领区开发建设“金”字招牌:上海浦东金桥城市副中心正式启动

下一篇:“家政=保姆”是一种误解